激濁揚清:又對黃絲黑暴姑息退讓
牛池灣坪石邨藍石樓日前有12面五星旗被人塗污,另有旗幟懷疑被人盜去,警方列作「侮辱國旗」及「盜竊」,交由秀茂坪警區跟進。惟上址的紅色旗海於事件後被全數拆走,客觀效果就是大長反中亂港的黃絲黑暴志氣,處理手法令人搖頭。
七一臨近,本港多區均出現大量慶典裝飾,雖然這些旗海未必全由政府主動組織安排,但對於有人無視法紀,港府有責任正視。不過,一個行將交更的政府,何止七一之後發生的事情與其無關,就連法庭上月審理的一宗「侮辱國旗」案,主任裁判官雖指有關行為屬嚴重罪行,須判處即時監禁,但案中犯人只被判囚兩個月,相對於最高刑罰3年監禁來說,阻嚇性可見一斑。有沒有黃絲黑暴眼見犯罪成本如此之低,於是又來搞事,答案不是寫在牆上,而是已寫在旗上。
枉行將離任的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事發前在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提問中,表示房屋委員會轄下有4個公共租住屋邨設有旗杆供懸掛五星旗和區旗,特區政府鼓勵市民在適當場合使用五星旗及區旗,同時有責任保障其正確使用,以維護五星旗及區旗的尊嚴。
如今有人作出塗污行為,是有人怕沒有盡保障責任嗎?但將旗幟收起,「尊嚴」從何說起?一個有為的管治班子應該出面,加設監視鏡頭成本畢竟有限,就看偷雞摸狗之徒如何作惡。面對叛國、恐怖主義及破壞公共秩序等罪惡,管治者沒有可以閃避退縮的藉口。
話說回來,雖然黃絲黑暴嫌疑最大,但也不能一口咬定做出上述行為的,便決不會是精神有問題之人,尤其是過去有若干涉及黃絲黑暴的案件,到頭來竟有人在求情時自爆患有各種精神問題,因此是次犯事之人若屬擁有這等雙重身份之流,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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