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恐怖分子集資 虛擬資產交易商要領牌 貴金屬寶石業務須註冊
【本報訊】為加強香港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監管,政府昨日在憲報刊登《2022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草案》(修訂條例草案),修訂條例草案旨在訂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和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從而規定這兩個行業,須履行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法定責任。草案將於7月6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
此外,政府亦藉此機會處理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特別組織)在相互評估報告和其他場合就《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提出的雜項及技術事宜。
修訂條例草案要求從事經營虛擬資產交易所的人士,必須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申領牌照,相關人士須符合適當人選準則及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和其他規管要求。
同時打擊在港洗錢
在擬議的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下,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從事貴金屬及寶石業務,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擬議註冊制度會按交易商是否有意在業務過程中進行涉及12萬元或以上現金交易,把其分為兩個類別。
在註冊制度下,進行上述現金交易的交易商,須受到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方面的監管。
政府發言人指,有關立法建議對於履行特別組織訂明的相關責任非常關鍵,同時有助減低香港在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方面的風險。實施建議有助維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保障投資者,並提升香港作為可靠兼具競爭力的營商地方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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