掟磚命案次被告稱遭警逼供
【本報訊】兩名青年涉於2019年11月13日在上水參與暴動,並掟磚導致70歲清潔工死亡之案件,昨繼續在高院審訊。拘捕次被告的警長昨接受辯方盤問。次被告的大律師指警長當日到次被告家中即指次被告殺了人,又曾稱「我哋知係你做,如果你唔認,我哋就拉你阿哥逼佢認」。大律師又指,警長亦曾指着窗戶向次被告稱:「如果你玩嘢,我哋會掉你出去」。警長則否認曾發生過該些事。控方昨舉證完畢,案件下周一(27日)續審。
兩名被告依次為現年18歲的劉子龍(花名牛屎)及現年17歲的陳彥廷。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14日,在香港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謀殺男子羅長清(70歲,清潔工),及於同年11月13日在上水龍運街北區大會堂外,有意圖而非法及惡意傷害現年63歲男子X,以及參與暴動。
警長作供 否認辯方說法
陳彥廷的大律師昨盤問拘捕次被告的楊家強警長時,指當日楊向次被告稱知他殺了人後,次被告即問在場的兄長「搵咗律師未」,在場警員即指摘次被告「你係咪咁樣同阿哥講嘢」,並打他胸口一下。楊其後帶次被告入房,拿走他背包內的東西,包括藥物。次被告及後稱想服藥及想去醫院,楊問次被告兄長,得知次被告有情緒病及焦慮須服藥,即向次被告稱「乖仔,你要合作,做晒啲嘢就可以食藥㗎喇」。及後在警署作錄影會面時,次被告的母親雖在場但全程沒有作聲,因楊曾向她表示只可在場但不可說話。對於上述說法,楊均全盤否認。案件編號:HCCC 32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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