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修例嚴懲網絡欺凌
【本報訊】網上罪行遏之不盡,不良資訊氾濫成災,不斷荼毒青少年。立法會昨日召開大會,有議員提出口頭質詢,要求討論加強兒童及青少年網絡安全。多名議員關注當局會否參考其他地方做法,研究本地立法可行性,針對性地加強保護青少年兒童和網絡安全,並要求政府考慮規定家長不能獨留子女在網絡世界,甚至乎修例加重網絡欺凌的罰則。
研禁獨留子女於網絡世界
當局回應議員提問時表示,互聯網並非無法可依的虛擬世界,大部分在現實世界的法例,原則上都適用於網上世界。而《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管制在香港境內包括網上發布的淫褻及不雅物品,去年有66人因為觸犯相關法例被檢控,當中65人被判監,最高判監一年4個月。至於在《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 下,去年警方檢控22人,當中11人被判囚,最高判監兩年。
議員葛珮帆關注,政府會否參考其他地方的法例,研究本地立法,針對性地保護青少年和網絡安全。當局回應指,法改會在2019年發布的報告書,當中有逾70項原則性和實質性建議,為立法提供了基礎,當局會研究報告書的建議及參考外地相關法律,去訂立適合香港的法例。
議員吳傑莊就認為,家長有責任照顧子女,不應獨留子女在網絡世界。他指現時家長在現實世界獨留子女在家中是違法,要求政府考慮規定家長亦不能完全獨留子女在網絡世界。另有議員提到網絡欺凌日益嚴重,要求政府提出修例加重網絡欺凌的罰則。當局回答指,若然情況十分極端,家長疏忽照顧兒童的話,現時有法例去規管。在侵害人身條例中,疏忽照顧都是其中一個罪行。至於修例加重網絡欺凌的罰則,當局指法改會的報告書有提供相關建議,將會一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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