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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遇室溫極易生菌有懷疑勿吃

【本報訊】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表示,因應部分地區發生停電事故,呼籲受影響市民要注意食物安全。天氣炎熱,加上停電令雪櫃無法製冷,危險溫度(即攝氏4度至60度)可令引致食源性疾病的有害微生物孳長,導致食物迅速變壞。市民切勿以試吃來判斷食物是否可供安全食用,因為食物的味道或氣味未必會變壞。如不肯定易壞食物是否安全,應直接丟掉。
海產蛋奶肉類變壞高危
停電期間,避免打開雪櫃保鮮格及冰格,延長維持適當儲存溫度的時間,以免細菌在攝氏4至60度的危險溫度範圍內迅速生長;如果雪櫃保鮮格及冰格的門保持關閉,雪櫃保鮮格可安全保存食物兩至4小時;全滿的冰格可保存48小時;而半滿的冰格則可保存24小時;知道何時開始停電,有助計算斷電時間,判斷哪些食物可供安全食用。
電力恢復後應檢查易壞食物的溫度,並計算食物可能置於安全溫度範圍以外的時間有多久;任何有潛在風險的易壞食物,例如肉類、海產、蛋類、奶類、乳製品、切開的水果及熟食,如果置於攝氏4至60度的時間少於兩小時,應立即冷藏或使用;如果超過兩小時但少於4小時,應立即使用;如果超過4小時,則應棄掉;可在室溫下儲存的食物較不易壞,包括高酸性食品(例如芥末、番茄醬、果醬、醃菜)、某些加工食品(例如花生醬、牛油、麵包)及大部分乾製食品,若存放在雪櫃或冰格內,則未必需要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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