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何必增設前特首辦公室
現政府不迴避利益和角色衝突,竟卸任在即匆匆由本屆政府度身訂造,在金鐘太古廣場甲級寫字樓設立一個新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理由是現在的堅尼地道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只能容納3位前任使用,十分牽強。倘林鄭認為有需要設立,也必須循正式程序向下任政府提出申請及諮詢立法會,因為有關不菲的開支是否批准,完全是下任政府的權責範圍。
首先,從政府的公開資訊中可見,歷任行政長官皆甚少有公務活動使用堅尼地道辦公室,林鄭沒必要額外浪費資源。倘若有使用撞期,大可因應需要向當屆政府提出,當屆政府絕不會不大力支持有關公務應酬事宜,可提供合適安排。
其次,倘若此例一開,今後25年便需預訂5個這樣的「官廟」,而且終身制,於禮於制極不適合。試問回歸前殖民地時代的歷任港督有嗎?試問內地每屆退任的領導人有嗎?所以,今後無論再有多少位特首離任,已經設立一個集中專門為他們服務的辦公室足矣。
再者,若新設一個林鄭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的話,有廟自必要有廟祝公,以林鄭作為行政長官一時無兩的地位,少說也需一個辦事處的微型編制吧。一個禮賓主任帶3個助理,一個保安主任帶3更保安,還有一個事務主任帶3個雜役及兩更司機,再加租金雜費,每年便不知耗費多少個億公帑。如此鋪張浪費,對得起那些貧困兼年長、仍然每天排隊輪候善長仁翁免費派送飯盒的市民嗎?
最後,卸任了的行政長官,自必是「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沒有很多實際需辦要辦之事,最多也只是因應當屆政府需要的偶有公務應酬而已。基於此,堅尼地道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絕對足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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