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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含大麻二酚 團體促規管

近年執法部門不時檢獲含四氫大麻酚的大麻二酚產品。 近年執法部門不時檢獲含四氫大麻酚的大麻二酚產品。
近年執法部門不時檢獲含四氫大麻酚的大麻二酚產品。
【本報訊】近年大麻二酚(CBD)產品在港大行其道,惟聲稱的功效並無權威性定論,加上大麻二酚產品或含有受禁的四氫大麻酚(THC),故當局擬立法規管。社區藥物教育輔導會總幹事黃子瑋表示,擔心市面上的產品或會混含THC,即令人上癮的物質。他認為討論立法規管CBD是一個好開始,期望規管的立法討論,能讓社會全面和深入認識大麻禍害和安全用藥。
每3件產品有1件含THC
黃子瑋昨在電台節目稱,將不具精神活性的CBD納入《危險藥物條例》會令人疑惑,這做法是否唯一的處理方法,因為大麻含有的大麻酚會令人上癮,以及帶來即時及短中長期健康和人身安全禍害的物質。但大麻同時含有CBD等其他不具精神活性的元素,單獨使用不會上癮、令人產生錯覺或幻覺。只是提取純CBD十分困難,據執法部門數字顯示,在2019年至今檢取及進行化驗的CBD產品中,每3件產品就有一件驗出含THC。
現時,有部分國家會立法全面禁止CBD,亦有些地方立法要求化驗,確保產品安全,並領有合法牌照才可出售,設有年齡限制等規定。黃子瑋認為,若本地採取要求化驗的做法,本地私人化驗所將願意配合提供檢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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