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門巡人間妖域 揭5場所犯禁
【本報訊】本港新冠肺炎疫情呈反彈之勢,食物環境衞生署及警方採取聯合行動,巡查全港多處食肆及酒吧。中區警區牌照組聯同反黑組、O記、港島總區反黑組及食環署人員,在上周五(17日)至昨日凌晨,於中區蘭桂坊一帶採取行動,巡查酒吧及食肆等餐飲業務場所。行動中,執法人員共巡查區內10間餐飲業務場所,並分別向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的4間酒吧及1間餐飲場所,及其場所共29名職員(22歲至59歲),發出傳票及定額罰款通知書,他們涉嫌未有按規例保留員工快速抗原測試紀錄。同時,3男2女顧客(20歲至23歲),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執法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上述違例酒吧及違例餐飲場所分別須關閉場所7及14天,以及由下午6時至翌日上午4時59分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餐飲業務的場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及於其餘時間不得多於兩人同坐一桌,為期14天。
無快測證明 多區酒吧客被票控
此外,警方尖沙咀分區雜項調查小隊聯同西九龍總區機動部隊及食環署人員,在上周五(17日)晚巡查區內多間酒牌場所,行動中,執法人員於其中7間酒牌場所,共發現10男11女顧客(22歲至49歲),分別未能出示安心出行掃描紀錄、未能出示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相片及多於4人同坐一桌,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另外,一名42歲女顧客未能提供有效的疫苗通行證,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被執法人員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同時,其中5間酒牌場所的2男3女負責人(34歲至57歲),分別未有張貼告示於場所入口處、枱與枱之間的距離少於1.5米、未有確保顧客進入食肆時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多於4人同坐一桌、未有確保顧客進入場所時出示24小時內進行的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相片,以及沒有確保場內客人遵守防疫條例規定,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等,他們將會被票控。
同一時間,荃灣警區雜項調查隊、荃灣警區輔警聯同食環署人員,巡查荃灣區多間餐飲場所及酒吧。期間,人員共巡查11間餐飲場所及酒吧,於鱟地坊及眾安街兩間酒吧發現3男3女顧客(21歲至43歲),沒有使用安心出行及未能出示於24小時內進行的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行動中,警方共向他們分別發出6張定額罰款通知書。而兩間餐飲場所負責人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遭食環署發出傳票。
另外,警方深水埗分區雜項調查隊聯同西九龍總區機動部隊人員,在昨日清晨約5時,突擊搜查大南街195至201號一間酒吧,發現一名30歲本地女顧客,未能出示於24小時內進行的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遂向該女子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該酒吧一名姓林(43歲)男負責人被捕。該違例場所須關閉14天。被捕男子其後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七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人人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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