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斷指骨 總警司向示威者索償
【本報訊】2019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發生衝突,一名法律文員在衝突中咬斷警長一節無名指,及襲擊另外兩名警員等,於去年3月被裁定襲警、嚴重傷害他人身體、蓄意傷人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4罪罪成,判囚5年半。繼被咬斷指的警長於上月入稟向他民事索償後,另一名手指骨折的總警司亦於前日入稟區域法院,向他提出民事索償。
無列明索償金額 11月提訊
本案原告梁子健,現為警隊沙田警區指揮官,被告則是杜啟華。原告在入稟狀指,在2019年7月14日約晚上9時54分,被告於新城市廣場3層的店舖「LONGCHAMP」外襲擊原告,令原告受傷及造成損失,因此要求被告賠償,包括衍生的利息及訟費。惟入稟狀並沒有列明索償金額。司法機構已經將本案排期在今年11月29日提訊。
就上述沙田新城市廣場發生的衝突,杜被控4罪,包括在新城市廣場咬斷警長梁啟業的右手無名指的前端,造成他右手無名指前端粉碎性骨折;用雨傘襲擊警員葉卓軒的背部及後頸;用雨傘襲擊當時任高級警司的本案原告梁子健,使他的右手無名指遠端指骨骨折;在廣場內的扶手電梯上向L3樓層中庭投擲一把雨傘。
被告否認所有控罪,但經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案件編號:DCPI 1968/2022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