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特首離任租辦公室 政府被指嘥公帑
仲有不足半個月,特首林鄭月娥就會結束其42載嘅公務生涯,外界預料佢將一如歷屆特首,卸任後獲政府提供「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而當局亦準備在金鐘甲級商廈物色單位,以支援林鄭日後接受訪問,或接見訪港政要等禮節性活動。之不過,林鄭兩個仔都唔喺香港居住,夫婿嘅自住物業亦唔喺香港,而佢又想花幾年時間到處遊覽喎,咁仲有冇必要花公帑租個辦公室呢?
位處金鐘甲級商廈
其實政府向來都係以中環半山堅尼地道28號,為「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嘅地點。然而該處只能容納3位前任特首使用,因此政府正準備喺金鐘太古廣場,為林鄭離任後設辦公室。行政署解釋,第4位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嘅安排,係考慮到現時並無其他合適嘅政府處所,及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嘅運作需要,包括位置、交通、便利會見各界人士及保安等因素。自稱無意喺香港置業嘅林鄭日前講過,佢兩個仔唔喺香港居住,而老公林兆波就喺內地就有一個自住物業,加上佢對於出外旅遊充滿期望,話如非檢疫問題,可以花幾年時間到處遊覽。下月林鄭遷離禮賓府之後,究竟有幾多機會用到呢個辦公室呢?恐怕屈指可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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