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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前員工煽惑刑毀 判囚12個月

被告張建華 被告張建華
被告張建華
【本報訊】無綫電視一名前員工,於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多次在連登討論區發文,呼籲他人損壞港鐵站閉路電視、「大裝修」美心食品、「狙擊」TVB藝人、杯葛TVB廣告客戶及「火攻發射站」等。他兩周前被裁定3項煽惑他人刑事毀壞罪成,昨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12個月。裁判官判刑時,斥責其行為自私。
官斥責行為自私
現時27歲的被告張建華,報稱任職技術員。辯方律師昨求情指,背景報告指被告缺乏守法意識,低估今次事件的法律後果,因受到社會氣氛所影響而犯案。但律師指被告有悔意,今次是慘痛的教訓。
此外,律師指涉案貼文得到的回應甚少,亦沒有證據顯示有任何人因被告言論而作出破壞行為,請求裁判官輕判。裁判官則指,案發時香港正經歷大規模暴力示威,被告鼓吹破壞被認為「藍絲」的機構,行為自私。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高級督察陳穎於判刑後表示,警方歡迎法庭裁決,指可反映案件嚴重性,能起阻嚇作用。她指個人的言論自由,是各人盡責任構成,法律賦予權利的同時也有相應責任,任何人不應濫用網上平台或任何媒介煽動仇恨及鼓吹暴力。警方不會姑息在網上犯法人士,會將犯人繩之以法,確保社會上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得以保障。案件編號:KTCC 133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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