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2400份地契2047年前到期
【本報訊】對於有市民擔憂土地契約「2047大限」將至,屆時土地契約未必可以自動獲續期或有關續期手續繁複。議員江玉歡質詢發展局有關整理土地契約資料工作的時間表、最新進展、到期的土地契約數目等。發展局局長昨日回覆稱,由現在起計至2047年6月29日,約有2,400個一般商業/住宅/工業用途地段(按分段地段計算)的土地契約陸續到期,當中最早一批涉及大約50個地段的地契將於2025年到期。
擬修例精簡續期程序
發展局又指,在2047年6月30日當天到期的大量土地契約,地政總署正繼續整理有關資料,不過有關工作進展理想,相信可如期於今年年底完成。另外,考慮到機制手續繁複,政府正探討有否其他合適的安排,以較精簡的程序和便捷的方式為土地契約續期,包括探討能否透過法例,對於獲批續期的個案,減省業權人需進行的手續但同時確保有關契約的法律效力。至於一般商業/住宅/工業用途地段的土地契約,下一批契約到期的年份最早為2025年,在此之前政府將會提出建議並與持份者溝通。
根據安排,若土地契約獲批准續期,署方會以適當方式與業權人辦理手續和簽立文書,如屬單一業權或屬共有業權,而所有業權人一致同意續期安排,地政總署會與所有業權人簽立土地契約續期文件;如土地屬共有業權而業權人未能或難以一致同意續期安排,政府則會在現有土地契約期滿後,把新契約批予財政司司長法團,再由財政司司長法團將個別物業的不可分割份數轉讓予有關物業的註冊業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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