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餐標示不符 減重不成恐更肥
【本報訊】港人愈來愈着重健康,加上要維持理想身形,部分人或會選購營養餐。消費者委員會透過訂餐及營養素成分測試,發現此類營養餐的餐單並非全部由營養師設計,9款樣本中有8款的營養素含量檢測結果,與其營養標示不符,其中一款的總脂肪含量較標示值多逾2.3倍,或致減重不成,徒添其他健康風險。
消委會隨機訂購的9款營養餐,發現每次都不可以只購買一餐分量,當中最少由訂兩天至兩星期共20餐不等,而且價格懸殊,訂購每天兩至三餐的話,平均每餐由64元至219元不等,價格差距逾2.4倍,若一個月訂足3餐,共90餐的最高收費可達14,340元。
總脂肪含量超標示逾兩倍
其中3款的總脂肪含量、5款的碳水化合物含量、一款的蛋白質含量,以及兩款的能量含量差距,均多於標示的120%或少於標示的80%,不符合食安中心《營養標籤及營養聲稱技術指引》的規管容忍限。其中一間公司提供的咖喱雜菜慢煮豬扒長通粉,其總脂肪含量方面就較標示值高逾2.3倍。另有公司提供的番茄肉丸黑豆意粉,其碳水化合物含量較其標示值少77%。
樣本中亦有兩款營養餐幾乎達到成人每天的鈉建議攝入量,有兩款每日吃兩至三餐亦會接近或超過成人每天的鈉建議攝入量。
消委會已將資料交予食物安全中心跟進。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市面上的營養餐一般都沒有清晰指明適合哪類人士,選購時應先了解自己的身體狀況,如因罹患疾病而需減重,應先諮詢醫生或營養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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