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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毒案被告 攜仿製槍 法院見官

男子到西九龍法院見官被揭藏仿製槍。(文健雄攝) 男子到西九龍法院見官被揭藏仿製槍。(文健雄攝)
男子到西九龍法院見官被揭藏仿製槍。(文健雄攝)
安檢揭發報警 搜屋另起出12支
藏毒男到法院見官被揭藏手槍,警搜屋再檢12支仿製槍!中環上周五發生黑幫仇殺釀槍擊案,揭露本港治安不靖,更顯示槍械監管現漏洞。槍擊案當日,一名男子就藏毒案到西九龍法院見緩刑官時,被保安搜出身上藏有仿製手槍被捕。警方押解他到將軍澳搜屋,再起出12支仿製槍械、對講機,頭盔及反政府海報等證物。有人聲稱當時將該仿製手槍帶往影相,且在港鐵列車上展示給女乘客看,警方正檢驗該些槍械的性能、以及追查來源。
被捕男子姓羅(30歲),報稱任職客戶服務工作。上周五下午4時許,據悉羅就早前的藏毒案件,到長沙灣通州街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見緩刑官。有人抵達法院後,按指示在一樓安檢區排隊接受安全檢查,他將攜帶的手袋進行X光檢查時,保安員發現內有一件槍形物體,心感可疑,故此截停他及作出徹底搜查。保安員在其手袋內發現一支仿製手槍,因事態嚴重,於是致電報警。警方接報趕抵法院大樓,經初步調查後拘捕羅男。
自爆曾港鐵列車上展示
稍後,警方押解羅返其將軍澳康城路的住所進行搜查,再起出12支仿製槍械和一些反政府海報、無線對講機、護目鏡、頭盔等抗議裝備,以及一件貼上兩個警察徽章與寫有忠誠勇毅心繫社會字樣魔術貼的迷彩背心。因此,警方以涉嫌「藏有仿製槍械」及「無牌管有無線電發送器具」拘捕羅,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據了解,有人聲稱從家裏帶該支仿製手槍去工作地點拍照,並指前一日(9日)在港鐵調景嶺站列車車廂內,曾取出該手槍展示給一位女乘客看。警方不排除羅為槍械迷,將進一步調查相關仿製槍械性能及來源。
5年間警檢61支真槍
其實,本港對真槍及真槍元件有嚴格規管,惟有不法之徒利用法律對「槍械」定義的漏洞,將散裝組件分拆運港後再組裝成真槍,以逃避規管。為堵塞相關法律漏洞,政府去年通過修訂《2021年火器及彈藥(槍械宣布)規例》,並於去年11月1日生效。另一方面,警方近年檢獲的真槍數目及型號同樣令人憂慮,在2016年至2020年間,警方合共檢獲61支真槍,當中近半,即30支是在2019年檢獲,包括手槍及步槍。根據上述法例,任何可發射子彈或投射物,而槍口能量超過2焦耳的仿真槍(包括氣槍),均屬槍械。如任何人於香港沒持有牌照,並管有該等槍械或彈藥,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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