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爆炸品案 專家:涉案物可致斷指

【本報訊】18歲副學士男生於2019年被指管有爆炸品而被捕,且被警方發現在他還押期間,懷疑與來探訪的區議員黃國桐之助理及一名無業男子串謀,協助他刪除其互聯網戶口的資料,3人事後同被捕,案件昨於區院續審。警方炸彈處理主任出庭作供,指案發現場發現的硝化纖維素若放在手上點燃,或有可能引致斷手指或嚴重燒傷,但亦不能排除可作魔術表演用途。
煙霧餅疑屬工廠出品
盧秉善警司以爆炸品專家身份作供。他表示2019年12月曾到涉案的迷你倉,處理10塊煙霧餅及一塊火棉(硝化纖維素),當時他曾點燃火棉,點燃後待數秒才出現爆燃效果。盧指涉案火棉的分量,若放在手上點燃,或有可能引致斷手指及嚴重燒傷。而警方曾給予他觀看一些網頁瀏覽紀錄,他認為似是有人對爆炸品感興趣而作出的一般搜索。至於他所處理的煙霧餅,認為與之前曾處理過的煙霧餅性質脗合,像是工廠生產,並曾在淘寶見過有關貨品。
3名被告依次是學生鄺偉邦(18歲)、區議員助理余昕鈺(19歲)及無業漢黃俊燁(20歲),3人同被控於2020年2月3日,在壁屋懲教所一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達成協議刪除兩個由電郵登記的互聯網帳戶內的數碼資訊,及一個屬鄺的不明手提電話號碼可取用的數碼資訊。鄺另再被控兩項管有爆炸品罪,指他於2019年12月24日,在觀塘寶冠大廈的時昌迷你倉內,保管硝化纖維素及10個煙霧餅。案件編號:DCCC 286/202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