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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職員偷影裙底罪成 6‧23判刑

【本報訊】去年8月一名懲教署男職員於中環環球大廈附近一部扶手電梯上偷拍女子裙底,因而被控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他被裁定罪成。暫委裁判官何慧嫻將案押後至6月23日判刑,期間會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並准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途人目擊捉住即場求饒
24歲被告許全有,被控於2021年8月30日在中環環球大廈外扶手電梯拍攝女子X裙底。案情指被告犯案時,有一名男途人目擊事件並上前將被告捉住,質問被告「你係咪影裙底」,被告回應「無,我影下啲女啫」及「畀次機會呀,我仲有屋企人要養,唔衰得」。
裁判官指,男途人是本案唯一目擊者,法庭要謹慎考慮他的可信性及可靠性,裁判官認為他的供詞清晰直接,作供時神態認真堅定,與事主的供詞也無重大分歧,是誠實可靠的證人。雖然涉案手提電話沒有發現裙底相片,但無相片不代表被告沒有干犯相關控罪,最終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辯方求情指,被告現被懲教署停職留薪,今次被定罪相信很大機會丟失工作。被告亦因本案患上抑鬱症。律師指本案嚴重性偏低,冀法庭以社會服務令或緩刑處理。案件編號:ESCC 47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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