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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虐兒案 首有被告認罪6‧22判刑

童樂居至今共27名女職員被警方落案控告。 童樂居至今共27名女職員被警方落案控告。
童樂居至今共27名女職員被警方落案控告。
【本報訊】由《東方日報》率先獨家披露的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員工虐童事件,至今共27名女職員被警方落案控告「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昨日有第一名被告被定罪。昨日其中10名被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其中一人決定認罪,承認曾扯一名兩歲男童的頭髮,又突然在廁所內把男童的頭推向牆。裁判官准她保釋至6月22日判刑,期間為她索取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至於其餘9人則暫毋須答辯,分別押後至7月及8月再訊。
昨日認罪的是46歲的香詠姍,她自1996年起在童樂居工作,至今年1月被辭退。案情指2021年12月17日,童樂居收到投訴,指有人在童樂居戶外遊樂設施襲擊兒童,事件後交由警方處理。
扯兩歲童頭髮推頭撞牆
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揭發407宗虐兒事件。其中在2021年11月30日晚,代號「B」的一名兩歲男事主在童樂居2樓活動室和其他兒童玩耍,期間B用手捉住另一人的臉。被告即走向B,一手扯其頭髮另一手拉他的頭。B哭泣反抗嘗試轉身離開,但遭被告拉手臂。此外在同年12月17日下午,被告在2樓洗手間摺衫,包括B在內的8名兒童則靠牆而坐。期間被告將一條褲擲向一名兒童,再突然用力把B的頭推向牆,力度強到頭撞牆後反彈。
辯方求情指,被告只是想制止B捉他人臉,及讓B集中精神上廁所。被告已深感後悔,承認自己鹵莽及不專業,會以此為鑑,願意向男童道歉和賠償,又稱案件揭發後,她患上創傷後遺症及焦慮抑鬱症。本案其餘9名被告李慧雯、謝綉蔚、張惠燕、李佩貞、林美寶、陳靄盈、周翠英、傅悅朗及劉露琪。除林美寶會在7月8日再訊外,其餘8人的案件均押後至8月4日,9人均續准保釋。案件編號:KCCC 88,238,285,350,597,649,13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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