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用盡嘥時間 兩次配屋已足夠
有啲無良政客叫人投佢一票,你叫佢學狗叫甚至走去笨豬跳,佢都大有可能應承你!之不過,依家有啲基層輪候公屋,都要左挑右選,用盡3次配屋機會,比起啲政客,佢哋認真慎重好多!又或者咁講啦:有得揀你先至係老闆!
各位,政府覓地建公屋大落後,輪候冊愈積愈厚,公屋輪候時間再創本世紀新高,一般申請者平均輪候公屋時間攀升至6.1年,等上樓真係望到頸長眼出血!呢,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日前喺會議上建議,如果減少公屋3次配屋機會,可以加快上樓;佢喺一個電台節目重申,大部分公屋申請者「都會用盡3次機會」。功夫茶相信,一般市民係怕「揀錯樓」,咁難得輪到自己上樓,唔精挑細選,萬一揀鬼錯,仲慘過嫁錯郎!嫁錯郎大不了離婚,揀錯樓容乜易一世㗎!
黃碧如指出,申請者獲配屋時因不選擇獲配嘅單位,結果單位需重新分配予其他申請者,變相有關單位有一段空置期,耽誤輪候時間。佢又話,重新編配嘅單位,未必一定「好過上次」,配屋要有公平嘅做法。
講真,有時千揀萬揀,揀着個爛燈盞!依家有啲新落成嘅公屋,未有人住過,內籠大致乾淨企理,如果配得到又嫌路遠偏僻,又冇配套,咁就難為啲劏房戶恨上樓恨到發燒,更會覺得佢哋太「揀飲擇食」咯!大哥,有新樓住,交平租仲要日本首相上身——左騰右騰,刁僑扭擰,指配套措施未齊全,交通不便!喂,有啲私樓位置都係咁,又何必咁計較,起碼住得舒服吖,又唔怕成日畀人迫遷!
呢嗱!又有人問及能否讓申請者同一時間挑選3個單位?黃碧如就指出,若然每位申請者能一次過獲配3個單位,則會令其他申請者可挑選嘅單位減少,並增加輪候時間。呢個涉及不患寡而患不均嘅問題,顯然唔掂!佢建議,住喺不適切居所嘅人士,佢哋對公屋嘅需求較迫切,建議為佢哋另設一條輪候隊伍。
當然,如何界定「不適切居所」申請者以及具體方案,仍需商討。事實上,亦有公屋聯會幹事提到,根據2013年審計署嘅數據,48%公屋申請者喺首次配屋時已接受房署提供嘅單位,用盡3次配屋機會嘅申請者只佔15%。佢強調,房委會應同時配合縮小配屋嘅區域範圍,譬如以新界為例,粉嶺及屯門分別於東西兩邊,範圍較廣,是以應細化盡量符合申請者要求;所以將3次配屋機會減至2次,並非不可行!加快上樓,令屈居於劏房嘅基層活得有尊嚴,相信係政府和多數市民所樂見!
人人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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