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禁售含大麻二酚產品
大麻二酚(CBD)產品在本港大行其道,咖啡、精油、護膚品等產品層出不窮,宣稱有緩解焦慮、抗病、改善皮膚等功效,不少商店及食肆更以產品加有CBD作招徠。惟聲稱的功效並無權威性定論,加上CBD產品或含有受禁的四氫大麻酚(THC),故港府擬把CBD納入《危險藥物條例》附表1作為危險藥物管制,任何含CBD產品的製造、進口、出口、供應、售賣、管有、轉運等均會被禁止。
當局近年雖加緊巡查與執法,但只依靠檢測CBD產品中的THC或其他危險藥物,以阻止THC的非法供應和保護市民健康,既不理想亦欠效率,倘使用者不慎使用更有機會染上毒癮,有科研證實長期或過量攝取CBD可能出現肝、腎等器官中毒;若同時服用其他藥物,更有可能影響藥物於血液中濃度。
對於非屬藥劑製品的CBD產品,現行相關條例亦不足以處理不同類型的CBD產品相當可能含有THC的情況。筆者去年已多次在立法會提出,促請保安局立法禁止含大麻成分的產品在港出售。
政府建議給予3個月時間處置現有產品,期望當局在立法前加緊宣傳、推廣及教育,亦必須加強執法,讓市民在這段真空期不要囤貨。另外,令人擔心的是修例後或會有黑市市場,恐防有人會把大量CBD走私入境,必須預早作出準備。
在2021年,被呈報的青少年吸毒者中有逾56%吸食大麻。很多市民對大麻和CBD感到混淆,而部分青少年尤其渴望嘗試CBD產品,由好奇至嘗試,就可能誘使他們吸食大麻,對本港多年來的禁毒工作構成負面影響,立法規管已刻不容緩,期望政府盡快向立法會提出法例,保障市民尤其是青少年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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