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二讀版權修例 涵蓋5大範疇
【本報訊】立法會昨首讀及二讀《2022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指版權條例修訂已討論多年,但過往兩次向立法會提交草案都不能完成立法,令香港的版權制度未能及時更新,嚴重落後於國際及香港發展所需,強調香港需要亡羊補牢,急起直追,而知識產權制度對於香港作為貿易中心非常重要,而更新版權制度加強版權保護是重要一環,希望完善選舉制度後,行政和立法機關能快速高效地解決阻礙長遠經濟發展的問題。
增「安全港」條文打擊網上盜版
有關立法建議涵蓋以下5個重點範疇包括因應科技發展,為版權擁有人引入科技中立的專有傳播權利;配合新的傳播權利訂定相關侵權行為的刑事法律責任;修訂和擴闊版權豁免的範圍,允許某些在互聯網上常見的活動使用版權作品;便利網上學習及圖書館、檔案室和博物館的運作;以及允許聲音紀錄的媒體轉換等。
另外,條例修訂亦增訂「安全港」條文,以鼓勵聯線服務提供者與版權擁有人合作打擊網上盜版活動,並為他們的作為提供合理的保護;以及增訂兩項法定因素,供法院在決定是否在涉及侵權的民事案件中判予版權擁有人額外損害賠償時考慮。
政府在2016年起作諮詢,並在2011年及2014年兩次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雖兩次法案委員會同意有關法案,但立法程序卻因當時反對派議員「拉布」而未能完成,至去年11月政府再次展開3個月公眾諮詢,諮詢結果顯示持份者整體上支持政府立法建議,當局今年4月亦已諮詢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並獲得議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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