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違選舉例 要求免罰
【本報訊】勝出第6屆香港行政長官選舉的候任行政長官李家超,於前日入稟高等法院,表示在參選時,沒有按選舉管理委員會要求,依時呈交刊登3份選舉廣告的相關人士同意書,要求法庭豁免他受刑罰。
遲交廣告相關人士同意書
本案之申請人是李家超,答辯人是律政司司長。據申請人呈交法庭的原訴傳票指,申請人違反了《選舉程序(行政長官)規例》,沒有按選舉管理委員會要求,依時於一個工作天內呈交於今年4月13日、17日及18日刊登之選舉廣告的相關人士同意書。申請人現要求法庭頒令,豁免他遵守上述規定,及豁免他因違反該規定而受刑罰。案件編號:HCMP 69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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