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今年立法管制大麻二酚產品
【本報訊】大麻提取物大麻二酚(CBD)成為時下潮流消費品,不少食品及美容產品等均含有相關成分,惟CBD產品或含有大麻另一成分四氫大麻酚(THC),而THC是受禁的,故當局擬把CBD納入《危險藥物條例》附表一作為危險藥物管制。
禁毒專員李基舜昨日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稱,冀於今年底完成立法程序。有議員認為,因不少年輕人不明白大麻及CBD禍害,建議當局邀請時下當紅偶像如MIRROR及張敬軒等宣傳。
鄧家彪倡邀當紅偶像宣傳
議員鄧家彪認為,不少人不知道大麻及CBD禍害,又擔心年輕人「講唔聽」,問當局會否考慮找當紅偶像宣傳,提升宣傳效用。李基舜表示,禁毒處重視宣傳工作,包括今年有新大型禁毒活動舉行,有偶像藝人參與,另亦有在年輕人常用的社交媒體如IG及FB宣傳。
葛珮帆盼立法前加緊教育
議員葛珮帆亦歡迎立法禁止CBD的建議,但擔心修例後會否如電子煙一樣「禁售不禁食」,屆時會有黑市市場,亦恐防有人會大量走私入境,促當局在立法前加緊宣傳推廣及教育,讓市民在此段真空期不要囤貨。李回應說,當局會嚴格規管,強調在修訂《危險藥物條例》後,不論是管有、藏有及吸食都是違法,當然走私帶入境都是違法,待通關後,當局會加緊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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