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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非法集結案 5男女受審

李嘉輝督察昨日到庭作供。(楊佩珊攝) 李嘉輝督察昨日到庭作供。(楊佩珊攝)
李嘉輝督察昨日到庭作供。(楊佩珊攝)
【本報訊】5名男女涉嫌在2019年8月25日於荃灣參與非法集結,其中兩人更分別涉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及襲警,昨起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有份指揮驅散行動的督察作供指,有示威者向警方投擲磚頭,警方以催淚煙及橡膠子彈驅散不果,便向前推進防線。
本案5名被告依次為運輸工人何卓軒(23歲)、學生符凱晴(23歲)、教師郭芷晴(21歲)、無業男子張家榮(24歲)及調酒師李㑊橉(28歲)。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8月25日在荃灣楊屋道,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非法集結。符凱晴另被控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控罪涉及一個可發射雷射光裝置及一罐噴漆。何卓軒則另被控襲擊一名警員。
督察作供:現場約有1200人
案發當日於現場擔任機動部隊小隊指揮官的督察李嘉輝作供表示,當天約下午1時,他與隊員到聯仁街與楊屋道一帶當值。當時現場約有1,200人集結,他們距離警方防線約40至60米,有人向警察方向丟磚頭。至五時許,他與同袍多次發出口頭警告及出示旗幟,要求示威者離開不果,他於是下令向示威者施放催淚煙及發射橡膠子彈,有示威者向警方投擲汽油彈、磚塊及石頭還擊。後來警方沿楊屋道向德士古道驅散,約20分鐘後再無示威者在警方防線前面,馬路就遺下不少雜物,包括竹枝、水馬、傘及垃圾桶等。案件編號:WKCC 371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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