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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欺詐案 控方傳召會計師作供 文件揭力高向蘋果印刷交租逾10年

黎智英被控兩項欺詐罪。 黎智英被控兩項欺詐罪。
黎智英被控兩項欺詐罪。
【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與壹傳媒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地契使用價值5.16億元將軍澳工業邨地段,並隱瞞業主香港科技園公司,令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兩人被控欺詐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傳召曾替涉案公司力高顧問處理財務審計工作的會計師行負責人作供,並展示相關審計文件,顯示力高顧問曾向蘋果日報印刷交租,每月租金由數千至萬多元不等。
力高註冊地址為涉案處所
會計師羅家坪表示,其會計師事務所於2007年開始為力高顧問有限公司(力高)處理財務審計工作。力高的註冊地址在將軍澳工業邨的涉案處所,羅指該地址為註冊地址,與業務地址未必一樣,但他確認其事務所職員是到涉案處所進行審計工作。另外文件亦顯示,力高有向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交租,於2009年至2020年的租金分別由3,000多元至1.2萬元不等。
另外,測量師吳世熙昨以專家身份作供,就力高當時所佔用空間的實用面積,去估算市值租金。辯方指將軍澳工業邨為接受廢物的區域,沙塵滾滾甚至有臭味傳出,且涉案處所為工業大廈,質疑吳未考慮這些因素。吳回應指考慮的位置處於有冷氣設備的大廈,未必受太大影響。他撰寫報告時有考慮過工廈此類別,但認為在這情況下不適合。辯方亦向他展示力高的租約,租金為1.2萬元,吳表示以此價錢推算,「我諗係好細嘅地方」。
本案被告依次是黎智英(74歲)和黃偉強(60歲),兩人被控一項欺詐罪,指兩人連同周達權及其他人,於2016年1月至2020年5月19日,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在非按訂立租契的情況下,使用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而黎再獨自面對多一項欺詐罪,指他連同其他人,於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同樣隱瞞非按訂立的提案計劃書及租契的情況下,使用涉案處所。案件下周一(6日)續審。案件編號:DCCC 34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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