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境車回港檢驗續牌 便利措施延至年底
【本報訊】疫情下數以千計的中港牌車輛滯留內地或澳門,未能回港續牌。運輸署昨宣布,本月17日起將延長現有的便利措施至今年12月31日,讓相關過境車輛回港接受車輛檢驗,以及續領香港車輛牌照。運輸署指,每日獲准回港的車輛數目設有上限,籲申請人盡早遞交申請。
相關便利措施早於去年底推出,允許滯留的過境車輛,在去年12月27日至今年6月30日期間回港檢驗及續牌。合資格過境車輛可在指定日子經港珠澳大橋口岸駕駛回港,並使用指定路線將車輛停泊在大橋香港口岸的指定停車場或指定地點,然後由車主自行安排的拖車服務把車輛拖至本港的指定驗車中心進行驗車,再辦理續領車牌的手續。
須兩星期前向運輸署申請
符合申請資格的車主須在擬定車輛回港日期前兩星期,親身或經代理人透過電郵、郵寄或投遞箱向運輸署遞交申請。成功申請者將獲發批准信,而獲批准的車輛須依照批准信上列明的指定日期,由已成功預約「回港易」或「來港易」的指定司機,將車輛經港珠澳大橋口岸駕駛回港。運輸署將刊憲,豁免獲批准的過境車輛,在指定駕車回港當日的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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