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擬修例禁大麻二酚產品
【本報訊】大麻提取物大麻二酚(CBD)成為時下潮流消費品,部分咖啡、美容及護膚產品等會含有CBD成分,惟CBD產品或含有大麻另一成分四氫大麻酚(THC),而THC則是受禁的。港府建議把CBD納入《危險藥物條例》附表1作為危險藥物管制,相關法例生效後,除按照《危險藥物條例》的規定或獲衞生署在適當情況下發出的許可證外,CBD的製造、進口、出口、供應、售賣、管有、轉運等均會被禁止。保安局禁毒處計劃今年內提交有關法例,其後讓業界在法例修訂開始生效前,有合理時間(例如3個月)處置有關產品。
當局指修例前會諮詢相關持份者,包括禁毒常務委員會、《危險藥物條例》、《化學品管制條例》(第145章)及《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下發出的許可證/牌照的持有人、物流業界和相關的工商業團體等。當局計劃在今年內提交有關法例,並讓業界在法例修訂開始生效前有合理時間處置有關產品。與此同時,執法機構會繼續針對市面上的CBD產品採取行動,將懷疑含THC的產品送往檢測,若發現當中含有THC,將會執法。
常見含禁制成分THC
根據政府化驗所的科學意見,從大麻提取CBD時,極難從大麻分離出純CBD,產品在生產過程中亦有受THC污染的風險。鑑於CBD產品相當可能含THC,海關和警方亦主動行動,檢取和測試聲稱含有CBD的產品,2019年起已進行超過120次行動,在送交政府化驗所進行和完成檢測的樣本中,約有三分之一驗出含有THC,當中涉及逾4,100件物品。
服用THC會上癮、產生幻覺、與煙草產品同時使用,會增加吸煙者罹患癌症和呼吸系統疾病的風險、對於青少年吸食者,亦會誘發心臟病和中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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