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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彈焚路障斷正 兩男囚50個月

【本報訊】兩名男子於前年2月在油麻地的車路上,用汽油彈燒路障時遭「斷正」,繼而被警方揭發與其他人租用附近一間酒店作汽油彈倉庫。兩人昨在區院承認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同被判入獄50個月。
租酒店作汽油彈倉庫
法官練錦鴻指,大型破壞事件在2019年年尾稍歇,但被告行為會把稍熄滅的灰燼死灰復燃。官指二人分工合作,且是有系統及打算有計劃重複犯案,案中涉及的物料極不穩定,用作儲存的酒店本身屬民居,如有不慎後果堪虞。
兩名被告依次是26歲廚師陳鴻基及28歲運輸工陳國強。案情指,2020年2月4日晚上11時許,兩名被告及另外3人身穿黑衣物,將圍欄等雜物放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甘肅街交界車路上,其後投擲5枚點燃了的汽油彈,令路障和車路焚燒。有休班警目擊事件,隨後截停兩人。警方搜查時,發現一張位於彌敦道的酒店房卡,首被告稱他們當晚帶同汽油彈自該房間出發。
警方搜查該酒店房時,發現10枚汽油彈、兩罐共189毫升的汽油,還有一個內藏295毫升、濃度94%的藍色硫酸的膠蹲,以及兩罐石油氣、兩把鐵錘及4罐噴漆等。法證科學家證實房內檢獲的物料,可製作另外10枚汽油彈,次被告警誡下承認曾購買材料。案件編號:DCCC 1073,107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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