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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正暴動案 控方:無到現場理由

莊正 莊正
莊正
【本報訊】本地歌手莊正及其他7男3女,涉嫌在2019年11月18日於油麻地一帶,參與包圍理工大學的示威,因而被控暴動罪。控方開案陳詞指,事發時案發地點交通受阻,商店沒有運作,11名被告沒有前往的理由。控方指他們沒有理會警方警告,長時間逗留在現場,必然參與該場暴動。
共11被告 包括3學生
11名被告依次為歐陽浩明(25歲、地盤管工)、翟柏龍(28歲、攝影師)、湛沛林(19歲、學生)、陳思進(18歲、髮型師)、陳子宏(21歲、文員)、鄭太君(25歲、無業)、莊正(28歲、現報稱音樂教師)、周嘉慧(19歲、學生)、周諾澄(19歲、學生)、簡澧然(24歲、音樂教師)及黎子欣(22歲、酒吧店員)。控罪指,各被告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
控方指,莊正曾與翟柏龍討論帶雨傘到佐敦,加上理大事件當時已發生多天,他們必然知道有關狀況但仍刻意前往,肯定曾參與暴動。案件編號:DCCC 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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