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龍吟虎嘯:還用司法獨立抗國安

香港律政司舉辦《基本法》法律論壇,發言者眾,多官方高層人士,有行政長官、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等等,發言重點圍繞國家安全問題,用好法律武器實現「由治而興」,解決「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實施的新情況及新問題,絕不容許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作滲透破壞,堅定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等等。
律政司也請來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陳兆愷,他說自己出任法官30多年,審理案件或委任法官及司法人員時,從未受任何干預,包括中央政府及港府,「我可以第一手做證人證明(司法獨立)」。他還說,本港的司法獨立及終審權可增加外資信心,因為案件不會轉介至中央最高人民法院云云。
陳兆愷的發言基調可謂自成一格,他最關心「司法獨立」,最強調「司法獨立」。在論壇語境下,他似乎在暗示《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的「司法獨立」受到影響,他要以30多年的法官經歷「做第一手證明」。他的「審理案件或委任法官及司法人員時,從未受任何人干預」,其作用似是在提醒諸位,今後不管怎麼用法律武器「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解決「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實施的新情況及新問題,都不可影響「司法獨立」!
所謂「司法獨立」,任何人都可以講說得堂堂皇皇,尤其是司法中人更可把它當成「捍衞法治」,包括司法界自身利益、權力的工具,當成他們以自家立場、意識形態辦案的障眼法。因此,對「司法獨立」,我們不能只聽司法中人怎麼說,更要看怎麼做,尤其是在關乎國家利益和安全問題上。
回歸20多年,香港「司法獨立」是怎麼表現的?司法中人在不受干預的情況下幹了甚麼?有盡忠盡職地維護了國家利益和安全嗎?
陳兆愷認為,本港案件不會轉介至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故外資對本港司法獨立及終審權有信心,這又有甚麼弦外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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