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612基金註冊案 吳靄儀共6人拒認罪

許寶強(左起)、陳日君、吳靄儀、何韻詩昨到庭應訊。 許寶強(左起)、陳日君、吳靄儀、何韻詩昨到庭應訊。
許寶強(左起)、陳日君、吳靄儀、何韻詩昨到庭應訊。
【本報訊】「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包括藝人何韻詩、前主教陳日君、大律師兼前議員吳靄儀、前嶺南大學學者許寶強及在囚的前議員何秀蘭,涉嫌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對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干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港區國安法》於本月初被捕。他們與該基金秘書兼社民連成員施城威,各被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首次提堂。
涉限時內無申註冊 8‧9審前覆核
6名被告均有到庭應訊,其中何秀蘭因另涉其他案件而收押中,由囚車押送到庭,他們不認罪。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排期8月9日作審前覆核,共定於9月19日審訊,預計審期5天,控方有17名證人,並依賴8小時的影片。
傳票控罪指稱,被告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施城威,於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在香港,作為「612人道支援基金」本地社團的幹事,沒有在指明限時內,遵從香港法例151章社團條例5(1)的規定。
眾被告昨由彭耀鴻資深大律師及管致行大律師代表。辯方指,本宗傳票案件最高刑罰只是罰款一萬元,若控方動用這麼多證據、時間去處理本案,「似乎有少少過分」,辯方亦強調並非教律政司辦事。
辯方續稱,他們會就案中的法律議題提出爭議,包括基金是否屬於社團,亦會就小量事實議題作爭議,例如6人是否屬於幹事。裁判官批准本案以中文審訊,並容許辯方作法律陳詞時使用英文。
此外,香港大律師公會確認,接獲警方國家安全處就「612基金」案件相關的投訴,指有大律師涉嫌在提供法律服務時,作出專業失當行為。公會執委會正進行調查,在完成調查前,不會評論個案詳情或進展。案件編號:WKS 4829-4834/202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