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圍政總 2男監54月
【本報訊】2019年9月29日金鐘政府總部被逾500人包圍,有人向政總投擲汽油彈引起火警。警方其後作出驅散行動,期間拘捕3名男子,控告他們暴動罪。他們在區院經審訊後,於4星期前被裁定罪成。案件昨日判刑,由於其中一名被告因檢測新冠病毒之安排而缺席,法官陳廣池將其判刑押後至6月20日,至於餘下兩名被告今則被判監4年半。
另一被告押後判刑
昨天缺席的被告為莫震宇(36歲、音樂製作),兩名被判監的被告則為楊樂謙(21歲、無業)及李其浚(24歲、無業)。法官指,2019年9月29日是近年暴動案中最嚴重之一,其暴動範圍廣,組織力強,人數多,暴動現場猶如「戰場」,其目標正正是政府總部,可見這不是普通的暴動,而是直接衝擊香港權力核心,是加重刑責的一項重要因素。兩名被告沒有刑事紀錄,是家人眼中的乖乖仔,被有機心的人士教唆出現於現場,支持和鼓勵「同路人」。但背景報告反映兩名被告全無悔意,沒有反省自己的行為,因此並無可減刑因素,法官遂按4年半量刑起點,不予寬減便作本案判刑。案件編號:DCCC 96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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