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健法例修訂明首讀 最高罰款增至1000萬
【本報訊】政府明日於立法會首讀《2022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加重罔顧後果並導致工人死亡或重傷的僱主違例罰則。勞工處處長孫玉菡表示,是次方案已聽取各方意見,並經過一段時間討論,認為方向中肯,現時提出涉及極嚴重、可循公訴程序定罪由款罰50萬元增至最高的1,000萬元,與現時其他法例相比已是最高。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表示,較高的刑罰能反映罪行嚴重性,同時更反映多年來的判罰過低,故支持修訂方向。她更指,即使最高罰款增至1,000萬元,阻嚇力仍然不足,建議應與涉及的工程費掛鈎,又強調法例只針對違反安全條例的僱主,只要能夠做好保障員工的安全措施,則不會擔心被罰。
建造商會指針對僱主不公平
香港建造商會會長林健榮表示,建築商現面對嚴重罰則,但認為要做好職安健,需持份者共同承擔的責任,惟其中可公訴罪行只針對僱主及管理人,未有對員工作出檢控,不太公平。他又指,作為建築商,除了法例外,亦要面對其他要求及相關罰則,包括有停工及延誤工程賠償等,如涉及政府工程亦有可能被禁止投標,因此他們並無誘因不處理好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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