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檢值千萬違禁煙類
新例生效未足月 貨運郵包走私不絕
香港海關自《2021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於今年4月30日生效後,採取特別執法行動,從源頭打擊走私另類吸煙產品,在香港國際機場、深圳灣管制站及港珠澳大橋管制站,至今成功偵破46宗相關案件,檢獲的懷疑另類吸煙產品約有36萬件,估計市值逾1,000萬元。自修訂條例生效後,海關暫拘捕一名涉案人士,他是一名司機,疑負責運輸另類吸煙產品,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機場科空運貨物資料研究組指揮官賴恩寧表示,在上述46宗案件中,其中10宗是以貨運或郵包方式走私,涉及35萬件產品,市值約1,000萬元。他表示,暫未見到該些案件是同一個不法集團所為,上述案件亦是條例修訂初期所破獲,暫未見到有回升趨勢,顯示海關從源頭打擊的手法有效,收預期效果。
旅客自用帶入境 申報檢獲
至於其餘36宗案件,即是佔總案件的78%,則檢獲約7,000件相關產品,市值約4萬元,在陸路管制站及香港國際機場截獲的各佔一半。他表示,由於海關在機場及入境交通工具做足宣傳,涉違例的36名旅客均是自行向海關申報。而海關調查顯示,該些走私另類吸煙產品數量少,包裝已拆開,相信均為自用,無明顯的走私意圖。
翻查資料,在有關修訂條例生效的前夕,海關為防有人搶先「入貨」囤積居奇,於上月展開特別執法行動,從不同層面打擊相關另類吸煙產品,在全港偵破51宗案件,共拘11人,檢獲約263萬支懷疑未完稅加熱煙、19萬支懷疑含尼古丁成分的電子煙產品,以及5公升含尼古丁成分的電子煙油,估計總值約1,500萬元,應課稅值達500萬元。
售賣相關產品 最高囚半年
海關重申會繼續透過風險管理及情報分析,並與衞生署保持緊密合作,繼續密切留意涉及另類吸煙產品的走私情況,以及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同時,海關亦會配合衞生署加強宣傳,提醒市民須遵守有關另類吸煙產品的新法例。
根據《條例》,任何人士進口、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草本煙及任何相關的器具、零件及配件,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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