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職安罰則紙老虎 可憐工人淪羊牯

「我哋呢班打工仔,一生一世為錢幣做奴隸!」為咗生活,甚至係生存,人嘅一生大部分時間都放喺工作之上,搵份好工,自然係好緊要!好工有好多種,除咗人工、工時、福利等基本待遇之外,職業安全都相當重要!出嚟打工都係求財啫,唔係當兵要守護國土,唔使吓吓搵命博嘅!之不過咁,唔好以為唔做高危職業就一定好安全,香港地唔少工種都暗藏殺機,一個唔小心隨時小命不保㗎!家吓之所以搞到各行各業都危機四伏,皆因現行職安健條例過晒時囉,唔經唔覺,原來都沿用咗超過20年囉!
呢個世界冇話有一本通書讀到老嘅,因時制宜應該係政府施政嘅基本方針,有啲法例都OUT咗,經已不合時宜,一係就修訂,一係就淘汰囉!呢嗱,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尋日就喺網誌透露,立法會喺本周三將首讀《2022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仲形容今次修例十分「浩瀚」咁話!
之但係「浩瀚」同「有冇用」,查實就無直接關係嘅,所以都係要睇實際內容!撇除一大堆盛讚下屬辛勞工作嘅門面話之後,羅局長喺網誌只提到兩大修訂,首先係「調整罪行嘅嚴重程度同最高罰款」;其中,建議最高罰款額分開為「僱主」同「僱員」,僱主嘅最高罰款相對提升咗2.4倍,至於僱員嘅最高罰款表面上無調升,但有90項涉及僱員嘅行為調高咗嚴重程度。另一樣較受工商界關注嘅修訂就係,喺新例下,勞工處可以透過「可公訴罪行形式」檢控違例僱主,即係可以由較高層級嘅法院審理案件,最高罰款額訂為1,000萬元。
從文字上嚟睇,今次嘅修訂係一次「全面加辣」,假如順利通過,理論上可以做到羅局長所講嘅「加強阻嚇力」!之不過本港現時最大問題,並唔係「無法可依」,而係「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就好似港府因應疫情制訂嘅限聚令咁,係就係立咗呢條法例,殊不知有條粉腸公然犯禁,約埋班豬朋狗友喺度吹蠟燭,最重要就係已經通晒天,有圖有片,但至今依然逍遙法外,咁立呢條法又有乜用?純粹擺隻紙老虎靠嚇,咪又係畀不法分子一篤就穿!
法例過時就要修訂,有缺陷就要修補,但最關鍵都係執法部門可唔可以做到剛正不阿,不懼奸邪,嚴正執法!今次修訂職安健條例嘅原意係好,但如果有關部門唔加強突擊巡查,主動執法,次次都等到意外發生先做啲嘢,就算罰款訂喺天文數字,其實都避免唔到人命傷亡,工人始終係任人魚肉嘅羊牯!須知道,無論罰10萬又好,罰10億也罷,靠把口講都係無意義,針唔拮到肉又點會痛呢?做生意都係求財,只要當局密密查,甚至日日查,罰款再少,睇怕都唔會有人夠膽犯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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