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留給市民抉擇勿逼死人
港府谷針已去到無所不用其極嘅地步,依家去食肆、超市、商場、街市等,除咗要掃「安心出行」,亦要掃「疫苗通行證」,總之,去食個早餐,去超市買啲日用品,到街市買斤菜,分分鐘掃到手抽筋頭都暈,對長者日常生活尤其不便。
各位老友記,政府日前宣布,由下月13日起,食衞局、衞生署及醫管局轄下提供非緊急、非急切醫療服務的指定醫療處所,例如專科門診、政府牙科診所、美沙酮診所等,均落實疫苗通行證,不論病人或陪診者均須出示該通行證,即已打咗3針,否則須提供無染疫核酸檢測結果,才能內進及獲得服務,擾民之甚,已到了不想讓人活的地步!
冇靈魂政府嘅解釋,自然又係堂而皇之,譬如說長期病患者喺感染新冠病毒後,一般有較大嘅重症或死亡風險,加上確保醫療正常運作,係香港抗疫重要一環,因此為醫療處所內嘅醫護人員及病人建立保護屏障,實屬必要。又或者從公共衞生角度看,喺醫療處所推行疫苗通行證似無可厚非。之不過,有冇諗過有啲病人或有多個專科要覆診,病人冇打3針,下下要提供無染疫核酸檢測,你話煩唔煩?而病人亦未必可以喺採樣後48小時內收到檢測報告,咁係唔係鼓勵佢哋返屋企自然療法?
其實接種疫苗各人反應不一,而身體係自己嘅,好應該將選擇權交畀市民自己決定。有受訪者指打咗第二針,感覺有敏感及不適;老朽有同學亦說打咗第二針後反應極大,譬如周身痕、頭痛欲裂,佢思前想後,想平淡活多兩年,都係選擇唔再打!猶幸佢經濟尚好,專科可轉私家醫生跟進,而一般基層恐怕又活在焦慮中!這第3針、第4針以至第N針,留給市民自己抉擇好冇?庸官唔好逼死人啦!
人人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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