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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練錦鴻 何俊堯 被裁不成立 報告指法庭非政治運動平台

法官練錦鴻 法官練錦鴻
法官練錦鴻
【本報訊】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及裁判官何俊堯被投訴,司法機構公布,經考慮專責法官小組的調查報告及諮詢委員會的建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認為投訴不成立。專責法官小組的調查報告指出,法庭並非進行政治運動的平台。
有關練官投訴所涉案件,為他審理非法集結案時,發現庭上3名男子戴上同一款印有政治訴求的英文縮寫及黃色口罩,於是要求3人離開法庭。此外,練官又於觀看影片時,稱片中的記者阻擋事主離開,構成暴動的一部分。有公眾人士有感練官的驅趕要求及言論均不合理,於是投訴他。
判案刑罰不足 但無實際偏頗
而有關何官的投訴則涉及他審理15歲中四生掟汽油彈案時,判被告3年感化令,但上訴庭認為他犯下原則性錯誤和刑罰明顯不足,改判被告入教導所。公眾其後投訴何官於聆訊中表示,唯一有可能受傷的人是被制服的被告,是發表具偏頗及帶有政治傾向的言論。
專責法官小組的調查報告則認為,法庭並非進行政治運動的平台,加上練官曾作出口罩替換建議,不欲更換口罩人士亦可到隔鄰法庭透過直播旁聽聆訊,已充分保障他們權利,故裁定練官的指示恰當;另又指練官觀看呈堂片段時作出的口頭描述,並非故意針對傳媒,且各訴訟方沒有提出異議,故兩項投訴不成立。
另一方面,專責法官小組認為,何官當時是與控方確認辯方指案中沒有造成任何人受傷的事宜是否屬實,上訴庭雖然批准覆核刑罰的申請,但沒有表示裁判官有實際或表面偏頗之處。而且何官在聆訊中沒有就被告人被定罪的犯罪行為表達任何不當或帶有政治傾向的言論,亦沒有實際或表面偏頗的情況,故投訴亦不成立。
裁判官何俊堯裁判官何俊堯
裁判官何俊堯
針對法官練錦鴻、裁判官何俊堯的投訴,司法機構認為不成立。針對法官練錦鴻、裁判官何俊堯的投訴,司法機構認為不成立。
針對法官練錦鴻、裁判官何俊堯的投訴,司法機構認為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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