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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欺詐案 周達權稱對力高資金狀況不知情

黎智英(圖)的律師昨開始盤問周達權。 黎智英(圖)的律師昨開始盤問周達權。
黎智英(圖)的律師昨開始盤問周達權。
【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與壹傳媒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地契使用價值5.16億元將軍澳工業邨地段,並隱瞞業主香港科技園公司,令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兩人被控欺詐罪,案件昨繼續在區域法院審訊。獲免予起訴的前同案被告、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昨起接受黎智英一方盤問,黎的律師指,被指佔用涉案處所的力高顧問,曾是與科技園簽訂租契的蘋果日報印刷的股東。而黎亦曾透過力高顧問向蘋果日報印刷貸款,惟周對此表示不知道。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昨表示,黎於1999年以旗下業務換股方式,入主上市公司百樂門出版成為大股東,其後將百樂門改名成壹傳媒有限公司。當時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並未隸屬壹傳媒,黎是透過力高顧問有限公司和另一間公司持有它所有股權。至2001年蘋果日報印刷才歸入壹傳媒旗下。
辯方指黎透過力高向蘋果印刷貸款
資深大律師又向周指,黎曾透過力高向蘋果印刷貸款。周回應指他理解蘋果印刷的資本大部分由黎提供,但他不知道是否通過力高。周亦不確定蘋果印刷在並未搬入工業邨前,是否與力高使用同一註冊地址。
本案被告依次是黎智英(74歲)和黃偉強(60歲),兩人被控一項欺詐罪,指兩人連同周達權及其他人,於2016年1月至2020年5月19日,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在非按訂立租契的情況下,使用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黎另被控多一項欺詐罪,指他連同其他人,於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同樣隱瞞非按訂立的提案計劃書及租契的情況下,使用涉案處所。案件下周一(23日)續審。案件編號:DCCC 349/2021
周達權周達權
周達權
黃偉強黃偉強
黃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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