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認參與暴動 A+理大生獲輕判

【本報訊】2019年11月中警方封鎖理工大學期間,大批民眾應網上號召於油尖旺一帶聚集,試圖以「圍魏救趙」的方式分散警力,營救被困理大的示威者。昨日就有兩名年輕被告,因同一日在不同地點參與暴動,而於區域法院接受判刑。其中一名19歲青年被判入教導所,另一名18歲被告則獲法官法外施仁,判入勞教中心。
另一19歲仔判入教導所
首案被告19歲被告陳亮希,較早前承認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和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法官判刑時表示,考慮到他患有自閉症,因朋友極力慫恿下參與暴動,在犯案時只有16歲,而且承認控罪,有悔意及勇於承擔後果。法庭對於少年犯,會盡量給予更生機會,因此採納教導所報告建議,判被告進入教導所。
另一案件的18歲被告黃銘昊,現在就讀理工大學物理治療系一年級。他早前承認於2019年11月18日,在加士居道與佐敦道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辯方求情指他的學業、品行、人緣也很好,其學業更取得A+成績,未來想成為一個物理治療師,一旦被判囚,日後很大機會影響註冊成為專業人士。法官亦認為此案特別,可以法外施仁判被告入勞教中心,希望刑期不會對被告一生軌迹造成太大的挫折。案件編號:DCCC 438/2021, DCCC 636/2020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