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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律部隊宿舍集結 兩男判監10周

梁文傑 梁文傑
梁文傑
【本報訊】2019年8月9日晚上,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有人聚集、燃燒衣紙和用雷射筆照射警員。事後有兩名當晚拘捕男子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案件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劉淑嫻指判刑須具阻嚇性,以3個月為量刑起點,因兩位被告正面良好品格和求情而酌減刑期,終判兩人監禁10星期。
被告梁文傑(22歲、學生)及洪英展(23歲、學生),被控於2019年8月9日在黃大仙東頭村道及沙田坳道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同案原另有一名被告鍾濠全(27歲、舞台工作者),已於去年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及管有兩支雷射筆,被判囚5個月。辯方昨進一步求情,指兩名被告的背景報告正面,惟因勞教中心報告表示兩人不適合入勞教中心。兩人並遞上多封求情信,請求法庭輕判。他們在信中表示有悔意,及已深切反省,後悔當日沒有即時離開現場。案件編號:KTCC 68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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