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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刑事化拘6人議員紛認受害者

2019年的社會事件起底行為猖獗。 2019年的社會事件起底行為猖獗。
2019年的社會事件起底行為猖獗。
選舉處屢洩資料捱轟 私隱署允加強執法
去年10月生效的《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賦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對起底相關罪行的刑事調查及檢控權,以及向相關人士發出停止披露通知。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昨日指出,去年私隱公署共發現842宗「起底」相關個案,在起底刑事化後,就其中25宗展開調查,與警方的聯合行動中共拘捕6人,另外66宗個案正進行調查。但有議員關注個人私隱公署在條例執行細節,並指很多議員「都係受害者」;亦有議員批評選舉事務處近月多次洩露選民訊息。
議員林新強在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指出,過去認為私隱公署為「無牙老虎」,但現時有起底行為刑事法後,提升執行力及起訴權力,亦指很多議員都「遭遇過畀人起底嘅痛苦經歷」,而起底資料很多時被「加鹽加醋」,甚至是無中生有,「自己都是受害人之一」。就此,他詢問起底行為刑事法在立法上遇到的困難。鍾麗玲指修例後執行運作暢順,過去已就多宗個案與警方展開拘捕行動,並指有部分平台在起底上十分猖獗,而且起底訊息數量龐大,就算署方發出移除要求,但很快便故態復萌,令訊息在網上不斷流傳,而署方日後會採取更果斷的行動。
平台移除訊息 迅即故態復萌
議員黎棟國就指選舉事務處近期多次發生選民個人資料外洩事件,因此詢問署方會否作出跟進。鍾麗玲指選舉事務處在一個月內發生兩宗事故,情況「非常唔理想」,而她自己已親身致電處方了解情況,署方會就事件展開跟進調查。鍾麗玲又表示面對疫情及科技急速變化的多方面挑戰,署方會繼續迎難而上及推動尊重個人資料私隱的文化。
私隱公署在2021年收到的投訴個案為3,151宗,比2020年的4,862宗下跌35%,主要是由於「起底」個案及源於單一事件的投訴個案有所減少。93%的投訴個案涉及投訴私營機構或個別人士;其餘7%涉及投訴公共機構或政府部門。公署已向12個網上平台,發出227份停止披露通知,要求移除超過1,000項起底訊息,當中約八成訊息已經移除,如有海外平台不移除相關訊息,公署會發出警告信,及向海外對口單位投訴。
另外,在過去的選舉活動中,亦曾出現「起底」行為。根據選舉事務管理委員會的統計資料,各處理投訴的單位就2019年區議會選舉及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分別從公眾人士接獲466宗和59宗有關個人私隱方面的投訴。至於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方面,2019年區議會選舉收到17宗涉及披露市民或候選人個人資料的相關投訴,立法會換屆選舉則有9宗相關的投訴。
鍾麗玲鍾麗玲
鍾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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