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購物大趨勢 加強監管要有計
互聯網科技發展一日千里,徹底改變咗市民嘅生活模式。以網購為例,以前嘅港人想買嘢,梗係要出街啦;有時為咗買到價廉物美嘅商品,長途跋涉都在所不計!家吓簡單得多,大部分網購平台都提供一條龍服務,click幾click,即時比較到唔同牌子商品嘅優劣,仲可以落單畀錢,包埋送貨上門添!之不過,網購行業飛速發展嘅同時,港府監管未有追上,結果唔單止方便咗市民,甚至連騙徒都可以足不出戶,上網click幾click就呃到錢,大家話係咪吹脹呢!
呢嗱,近日有一位化名為陳小姐嘅讀者,喺網上二手買賣平台睇中咗個風筒,咪同賣家溝通,對方竟然要陳小姐去另一平台嘅網店付款;陳小姐不疑有詐,咪依言照做兼畀錢,殊不知搞咗一大輪,賣家依然遲遲唔發貨;直到陳小姐表明會報警,賣家先肯發貨;點知拆開一睇,喂,水壺嚟嘅;呢啲已經唔叫貨不對辦,根本就係兩樣嘢嚟,陳小姐梗係立即向平台投訴,並且報警求助啦!之但係,原來賣家想喺嗰個平台開戶做生意,只需要電郵地址同電話號碼就夠,即使平台方經已向賣家發電郵要求跟進,相信都係石沉大海㗎啦,惟有就寄望警方,睇吓捉唔捉到人啦!
今次事件充分反映出,港府對於網購行業嘅監管,幾乎係零呀!無論現行嘅《商品說明條例》抑或《貨品售賣條例》,都只係一般嘅消費者保障法例,根本就冇特別針對網上銷售活動;查實消委會一早就呼籲港府引入新規例,加強監管網上銷售行為,仲提供一大堆有力嘅建議,不過港府仲發緊夢,完全不聞不問。數據唔會呃人嘅,去年首季發生嘅網購騙案係1,461宗,今年首季則飆升至1,876宗,足足上升咗28%,都咪話唔得人驚!
講出嚟都幾好笑,港府近年大力發展資訊科技,又話要將香港打造成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但對於網絡罪案不斷飆升,卻始終無動於衷,搞到互聯網變成罪惡溫床!唔單止網絡騙案㗎,仲有啲外國平台趁機宣揚色情、暴力、誹謗,甚至美化黑社會等垃圾資訊,全港市民有眼皆見,唯獨港府喺度裝聾扮啞,助長咗犯罪分子嘅氣燄!
講到尾,想喺一個地方做生意,點可能唔遵守當地法律,就算互聯網企業又如何呢?睇吓內地,中央政府一早對各大電商平台進行嚴厲監管,確保咗平台一方承擔「買賣雙方中間人」應有嘅責任,既保障賣家,又保護買家;內地仲不斷完善有關條文,每當發現有漏洞,都立即修補!話說內地一早起步,幾乎跑到終點囉,港府仲等乜?以往港府立法工作已經夠慢,仲唔起步,未來只會有更多消費者蒙受損失!
人人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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