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造型器 收貨變水壺 買家中伏
交易平台無認證賣家「真身」 失聯難追查
網購騙案頻生,有讀者向本報表示,在網上二手買賣平台看中了一個價值逾千元的頭髮造型器,賣家着她到另一個網店平台下單付款。當事主依指示付款後,卻發現賣家提供的寄貨編號收貨人並非事主本人,經催促後終收到貨,惟拆開一看,卻原來是一個保溫水壺,賣家更從此失聯,事主無奈報警處理。
事主陳小姐(化名)表示,本年4月在網上二手買賣平台看中了一個風筒(即涉事的頭髮造型器),巿面正價約3,800元;賣家開價1,480元,又指因該買賣平台未能收款,着陳到另一平台的網店付款。陳遂依指示到該平台下單,該網店之後給予陳一個運單追蹤編號,預計翌日收貨。
寄貨混亂 聞報警曾砌詞安撫
陳小姐在翌日未收取到貨,更發現該追蹤編號的貨物,收件人的電話號碼並非她的號碼。她遂聯絡賣家,對方未有回覆,陳向賣家指會報警處理後,賣家隨即表示單號有誤,並給予另一個追蹤編號。陳在翌日收到貨物,惟打開包裝後,發現內裏的竟是一個手提式水壺,賣家則從此失聯,上述兩個平台的網店亦已關閉。
商號身份 消委會早倡須披露
陳之後聯絡到網店平台,該平台表示已發電郵着賣家跟進,當然,是否聯絡到該賣家亦是一個疑問,事主質疑網購買家的權益並無保障。記者翻查市面上的網店平台,發現大多只需提供電郵地址及電話號碼即可開戶,而有關電話號碼不排除是太空卡,故難以追查賣家的身份。
警方發言人表示,長沙灣警署於4月29日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較早前在一個網上社交平台購買風筒(即上文所提的頭髮造型器),支付約1,400元後並未有收到貨品,亦無法聯絡賣家,懷疑受騙,遂報案。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香港現時並無特定法例規管網上零售業務,現行《商品說明條例》(第362章)及《貨品售賣條例》(第26章)均屬一般的消費者保障法例,並無特別處理需遙距交易的網上銷售活動。消委會曾有報告建議政府可考慮引入新規例,加強監管網上銷售行為,包括訂立取消交易權,讓網上消費者有權在限期內取消網上交易;規管資訊披露,必須披露的資料應包括商號的身份資料及聯絡方法;釐清消費者在購買數碼內容產品方面的保障。
首季1876宗網騙涉款1690萬
警方數字顯示,網購騙案近年趨升,去年首季發生1,461宗,涉款共1,780萬元;今年首季則發生1,876宗,涉款共1,690萬元;兩者分別上升28%及下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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