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院舍條例 料需削6300宿位
【本報訊】政府將於本月25日向立法會提交《2022年院舍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首讀,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於網誌表示,今次修例並非小修小補,如修例成功,過渡期安排之內,仍未能切合要求的院舍將可能逐步退場,由更符合社會要求的院舍取而代之。
過渡期長達8年
羅表示,草案建議分兩階段提升最低人均面積,前後8年完成過渡;現時法例只規定住客人均樓面面積不低於6.5平方米,條例草案建議容許現有的高度照顧院舍有4年時間達致人均樓面面積不低於8平方米,以及在8年內符合人均樓面面積9.5平方米的新規定。現時約有460間院舍未符合新規定,合共需要削減約6,300個宿位。由於現時市場上其他已符合新規定的院舍約有8,700個空置宿位,因此今次修訂不會令院友失去院舍照顧。院舍可透過自然流失、逐步減少宿位及進行所需改裝工程或搬遷處所,達致新規定。
此外,今次修例包含加強院舍持責者的監管,羅指在新規管制度,所有院舍新牌照或牌照續期的申請人必須為「適當人選」,社署署長會考慮申請人曾否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被判監或曾涉欺詐或不誠實的罪行等條件,條例草案引入全新的院舍主管註冊制度,改善院舍日常管理和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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