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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倉大火案 消防研落實法庭建議

牛頭角迷你倉大火導致兩名消防員殉職。 牛頭角迷你倉大火導致兩名消防員殉職。
牛頭角迷你倉大火導致兩名消防員殉職。
【本報訊】2016年牛頭角迷你倉大火,死因庭早前裁定兩名殉職消防員死於不幸,並向消防處、屋宇署、勞工處及迷你倉等作出一系列建議。消防處助理處長郭柏超昨在電台節目表示,自該宗大火後,已成立跨部門小組,包括負責巡查執法工作,至今已巡查超過1,200間迷你倉,已向959間目標迷你倉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
對於當中有221間迷你倉營運者,未有遵從有關通知書,處方已向部分營運者提出檢控,已完成49宗執法行動。郭強調,若處方透過廣告等渠道,得知有新的迷你倉經營,處方亦會主動巡查。對於法官提出的多項建議,包括全面檢討消防處內部訊息傳遞機制等,郭說,處方已成立由助理處長級別領導的專責委員會,全面仔細研究如何落實建議。
業界不認同引入發牌制
亞洲迷你倉商會社區活動、贊助和營銷部總監黎貝瑩在電台節目稱,消防處及屋宇署現行相關規管很嚴格,若引入發牌制度,或會製造更多程序,她認為最有效打擊不合規格迷你倉的方法,是讓消費者知道如何選擇安全的迷你倉。她又提到,商會近年發起認證計劃,若迷你倉經營者能符合消防處及屋宇署規定,並通過認可人士實地檢查,就可獲發認證,每3年續期一次。她說,若期間有關營運者遭消防票控,會被暫時剔除在認證計劃外,直至重新符合當局要求,她相信有關做法有助消費者選擇安全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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