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離港着數照攞 濫用公帑政府種禍
勞福局私隱為名 死撐有機制處理
移民潮不斷,港人未等「這個家」開新篇,已急急腳離港,但部分人疑「掟煲唔掟蓋」,出走後繼續收取本港的公共福利,令公帑未能用於香港居民,甚至有需要的市民身上。有議員向政府查詢多少人以永久離港為由取強積金後持續獲發公共福利,包括「生果金」等的數據。勞工及福利局僅指因私隱為由,未有相關資料,又稱有機制防止公共福利被已移民的人濫用。學者認為,當局「有必要」檢討相關政策,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根據政府統計,本港於2020年底及2021年底共有7.72萬名香港居民淨移出本港,積金局數字亦顯示,兩年合共有6.39萬人以永久離港為由提取強積金,單計去年第4季已有8,700宗相關申索。議員陳克勤表示,得悉部分人於提取強積金後,仍享有公共福利的資格,包括獲發放公共福利金和醫療券,以及入住公屋單位,詢問當局有否計劃修改法例或規定,處理相關情況。
羅致光:無計劃修例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日書面回覆時表示,政府因個人私隱問題,未能掌握以永久離港為理由提取強積金後,仍繼續領取社會福利人士的資料。羅解釋各項計劃均有其政策目的、資格要求及運作規範,而服務對象的個人資料私隱也須受到保護。羅致光又稱,當局亦無計劃修改有關法例或規定。
當局指各福利項目均有相關居港限制,例如公共福利金計劃要求領取全年津貼的受惠人,在付款年度內居港不少於60日,若有任何改變,包括留港不足時需向社會福利署申報,而社署亦會向入境處每月核對資料,以核實受惠人是否符合居港規定,亦會向不符合資格者追回多領的款項,但社署於疫情期間會酌情豁免計算各項社會保障計劃受惠人的離港日數。
醫療券則須由合資格長者親身在本地診所享用服務後使用,不能轉贈或與別人共享。房委會於租約上要求公屋承租人需持續居於承租單位內,並會兩年一度家訪核實租戶的居住情況,以及就舉報的個案查核租戶有否違規。
學者稱有必要檢討
中文大學商學院亞太工商研究所名譽教研學人李兆波認為,最近永久離港者眾,已形成新課題,當局有必要檢討各項港人福利政策,包括醫療福利,稱「可能有人會於外國無錢醫,而回港享用公立醫院服務」,與居民爭資源,對納稅人未必公平,強調需作諮詢及深入探討才能決定。李續指,雖然現時各計劃由不同部門負責,但積金局只需於市民以永久離港為理由申領強積金時,要求該人同意資料轉交福利部門作跟進,便已能於申請者知悉的情況下令資料「互通」,才能善用大數據,符合智慧政府的原則。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