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從速修例護動物 千祈咪再一味拖

動物嘅命也是命。貓狗更是人類最忠誠嘅朋友,根據統計,全港約28萬住戶有飼養寵物,涉及約52萬隻各樣寵物。之不過,虐待動物事件卻一再發生;嗱!聖雄甘地講過,一個國家嘅道德水平,可以從國人對待動物嘅方式衡量。若然,港人殘酷對待動物,招式層出不窮,有人將30隻動物掟落街、有人把小狗剖腹掏空內臟、元朗沙埔村有毒殺十多隻貓狗事件等,阿哥,你話港人道德水平如何?
其實,香港號稱文明之都、法治之城,之但係對本地動物福利相關法例落後。呢,過去數十年,愛護動物協會一直游說政府要更新沿用咗好幾十年嘅虐待動物法例。有道是「上山擒虎易,開口求人難」,政府又好似想一改爛撻撻、唔負責本色喎!千呼萬喚,終於喺2019年就《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完成諮詢,亦加入「謹慎責任」嘅概念。要言之,係指對動物福利負有責任嘅人必須採取措施,以確保照顧到動物嘅需要,包括身體健康、營養飲食、行為表達模式和生活環境嘅需要。
之但係,呢個冇靈魂政府經常予人坐而論道嘅感覺,對有關修例一味吹水拖拉;修例草案終於預計今年下半年提交立法會,多位議員表示支持,指修例自2019年提出已等待多時,但認為目前建議修訂仍有不足及漏洞,如執法部門難以規管違法放生情況。
議員們嘅憂慮,並非無因。呢,港大法律學院與愛協曾進行研究,審視愛協2013至2019年數據庫中335宗涉嫌虐待動物案件,發現當中逾170宗案件未進行檢控。團隊解釋涉嫌主動式虐待嘅案件未被檢控,主要原因係警方無法找到犯人,或係檢查時無法發現身體受傷嘅證據。此外,虐待動物嘅判刑亦太輕,有些僅判百多小時社會服務令和罰款,根本起不了阻嚇作用。
今次修例擬引入新設或更清晰嘅罪行,譬如明確指出:釋放或棄置動物導致該動物受到不必要嘅痛苦,如把海龜或海魚放生到不適合生活嘅淡水河,則屬殘酷對待動物罪行。有議員質疑難以執法,功夫茶倒建議要取消所謂「放生儀式」,因為所謂「放生」根本就係「殺生」,祈福變折福,善信好心做壞事,既然搜證檢控有難度,禁之可也。
此外,殘酷對待動物現時為簡易程序罪行,最高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當局建議修例加入可公訴罪行,提高至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有議員擔心阻嚇性仍然不足,功夫茶覺得有法要依,執法要嚴,有法唔執即係縱惡,咁修例咪即係閻羅王開飯店,鬼食!要提高香港嘅道德水平,帶勇之人切忌詐瞓叫極唔醒!當然,最好嘅做法就係接納本報建議,由政府為貓狗設立善終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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