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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必有舜:康署預訂系統亟須改良

紅館演唱會門票有得炒,籃球場租場也有得炒,針對前者,雖然多年前已修改法例,對黃牛票炒賣者予以罰款,但最多2,000元,又不涵蓋康文署場地,網上轉售完全無得管。說回康文署籃球場、羽毛球場等,300元被炒至1,800元,雖然最近價格回落,但當局必須考慮透過修例加重罰則,也要加快改良康文署預訂系統,讓市民以公平及正價租用場地。
筆者上周約見了民政局及康文署代表,提出一系列遏止炒場建議。康文署在5月1日起推出新措施打擊炒場,包括加強巡查,如發現租用人沒有使用設施,將會被視作一次違規;任何租用人在連續30天內累積兩次違規,會在第二次違規日期當天起計的第3天開始,被禁止預訂康文署的收費康體設施90天。
這種「加辣」罰則到喉唔到肺,但康文署確實增加了巡查,我們獲告知5月起兩天內巡查了5,000次,找出50多名租場者不在場。筆者向當局提出,宜多管齊下遏止炒場,包括改良訂場系統,針對熱門項目場地採抽籤制,如排隊黨來自實體訂場,可調撥一些時段的場地只限網上預訂。亦可參考澳洲某地做法,對違規者予以罰款。當「放蛇」都說不可以,當局就應果斷參考境外做法,修改法例。
如果像針對炒黃牛票,違反公眾娛樂場所條例,最高罰款2,000元,當然沒有阻嚇作用。需要多少罰款才有阻嚇力,有效遏止炒場,大家可以探討。我們獲告知,當局是有意再研究其他遏止炒場方法。
筆者認為,無論是紅館演唱會門票還是康體場地,當局都應拿出決心去遏止炒風,例如打擊演唱會黃牛,但每次爭論一番就不了了之。現在是講求績效指標的年代,部門要加把勁修例,以實際行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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