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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律師執業試6‧11舉行

【本報訊】內地司法部律師工作局昨宣布,今年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將於下月11日在香港、深圳及珠海舉行。早前已報名參加考試,並完成法律知識培訓的香港法律執業者,應在本月20至24日期間,經司法部網站選擇考試地點及繳交相關考試費用。
考生須快測及健康申報
據當局要求,在香港參加考試人士需繳交人民幣55元考務費;並需向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繳付1,072港元的考試服務費。因應新冠疫情,考生應採取防疫措施,注意個人衞生,同時亦須在考試日進行冠狀病毒病快速抗原測試以及填妥「考生健康申報表」。各香港考試場地亦會按照相關法律實施「疫苗通行證」措施。司法部可能因應疫情的最新發展,對考試相關工作進行相應調整。
港府指,香港法律執業者通過大灣區考試,可在大灣區內地九市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對開放法律市場並融入祖國發展至為重要。香港法律執業者取得雙重執業資格,將有利香港為大灣區企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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