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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罕見 團體促以維修理由傾退租

條例生效後,仍有許多劏房戶未能受到保障。 條例生效後,仍有許多劏房戶未能受到保障。
條例生效後,仍有許多劏房戶未能受到保障。
【本報訊】今年1月起實施《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但非所有劏房戶都能受條例保障。有關注劏房團體表示,劏房戶遇到凶宅的情況較少聽聞,但對於有劏房戶因單位發生慘劇而出現靈異事件,「租管條例都真係幫唔到佢。」他建議劏房戶若遇到此類事件時,可先與業主商討退還按金的協議,或是可以向該區的劏房租管服務隊等求助。
基層劏房戶本是社會上弱勢一群,即便業主與租客條例生效後,仍有許多劏房戶未能受到保障。全港關注劏房平台成員賴建國表示,若遇到租住凶宅劏房的問題,需要先留意劏房的租約期,以本個案為例,由於他是在租管條例生效前租用該單位,故未能受條例保障。不過,條例生效前大多租客為「一年生約、一年死約」的租用期,故在生約年期期間,通常可以在通知期通知業主再退租,屆時便可獲償還按金。
慘劇留陰影 心理創傷難證明
不過,賴建國指出,若以正當的維修理由向業主提出退租會較好,因為怪力亂神之事難有證據,亦非所有業主都會正視問題,故難以用條例去規管。他建議劏房戶,若需就劏房問題尋求協助,可以找該區的劏房租管服務隊,或是尋找其他幫助劏房戶的社工組織等。
賴建國賴建國
賴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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