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中錄音販毒案聆訊 當場斷正 認藐視法庭 印尼聲請漢囚8天
【本報訊】一名在港提免遣返聲請、持「行街紙」留港的印尼男子,前年在高院旁聽一宗販毒案聆訊時,暗中錄音及拍照再傳給友人,期間錄音內容卻在庭上播出,事件東窗事發。他繼去年被刑事控告一項「法庭內攝影」罪後,再被民事起訴藐視法庭。藐視法庭案昨於高院原訟庭開庭,被告承認責任。法官李素蘭指他故意犯案,而且沒有人知道第三者收到影像後會如何處理,形容案情嚴重,判他入獄8日,另要向律政司支付訟費500元。
現年57歲的被告SUWEDO於2018年來港。案情指他在2020年9月1日早上10時許,到高院11樓26號旁聽一宗販毒案聆訊,期間公眾席突然響起一段錄音,內容正是聆訊中法官和各律師的發言,法官見狀即把聆訊暫停。事後被告承認用手機錄音。
亦揭拍攝庭內照片
法庭書記進一步了解,發現答辯人除錄音外,還拍攝了法庭外張貼的法庭日誌列表、及庭內情況的照片。另被告已把影像傳給名為「MONEY」的人。被告及後應書記要求刪除有關影像,但同時暗中將他與「MONEY」的通訊紀錄也一併刪除。事件其後轉交警方跟進。控方昨表示,被告的行為阻礙聆訊進行,而影像流出,或令相中人被認出,甚至有被恐嚇的風險。案件編號:HCMP 126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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